【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3128971(微信同号)—郴州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货物运费归谁承担?】
“七天无理由退货运费谁承担”是提供售后服务时,最常见的问题。那么,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下,谁该承担运费呢?
无理由退货快递费由谁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要退货的,那么应当由卖家承担快递费。但是如果不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而是由买家发起的退换货行为,运费承担分以下两种情况: 1.商家包邮产品,买家只需要承担退货运费。 2.非商家包邮产品,所有邮费均由买家承担。 律师解析: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虽然法律赋予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为了避免部分消费者滥用该权利而损害经营者利益,法律规定经营者只有在商品因质量问题退货时才承担运费,因其他原因退货产生的运费须由消费者自行承担。所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不是任性消费的“护身符”,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还是应当谨慎选择,遇有商品退还问题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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