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关于我们手机版

郴州市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方面?郴州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认证: 手机短信验证 (个人)
联系: 徐助理 (商家)
温馨提示:
1. 本资讯为 “好网角商讯” 注册用户上传发布,仅供参考之用,好网角商讯仅提供信息存储发布平台。不代表本站任何观点,请谨慎辨别。
2. 若有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请务必辨别清楚,谨防上当受骗。
3. 如发现不良信息、或涉嫌欺诈、侵权,请举报或发送到邮箱:374524223@qq.com。
  • 详情
  • 风险提示:
    该资讯为网站注册用户个人发布,如有电话、微信联系方式,请谨慎辨别!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方面?】

    导读:

    不当得利的条件有,一方因此获得一定的财产利益;他方因此遭受一定的损失;一方受益和他人遭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方获取财产利益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一、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方面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当得利才能成立:

    1.一方受益,具体来说,一方因某些事实而获得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2.他方损失,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财产利益总额因某些事实而减少,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

    3.一方的利益与另一方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指另一方的损失是由一方的利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另一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变化的关系;

    4.没有法律依据,这是不当得利的实质条件,不直接依照法律或者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利益的,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即没有法律原因,取得利益的。

    二、民法典不当得利的定义和规定

    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三、不当得利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为三年。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赵国斌律师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风险提示:
    该资讯为网站注册用户个人发布,如有电话、微信联系方式,请谨慎辨别!
    TOP 
  • 免费留言
  • 留言内容:
  • 我的称呼:
     
  • *手机号码:
     
  • *验证码
       点击获取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  

更多商讯

 

商讯手机触屏版
m.sx.wang131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