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3128971(微信同号)—长沙婚前财产的婚后收益归属一方还是双方?】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平等处理,但是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如果属于孳息或者自然增值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由个人自行处理。 1.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如果收益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比如,公司分红等,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个人婚前的房屋出租所得收入,用于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比如维修、修缮,所得的租金会视为夫妻共同经营的收入,一般会认为是夫妻共同所有。 3.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债权或者银行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属于本金必然产生的孳息,不需要婚后劳动或经营,和投资收益有所不同,一般会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 4.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股票、基金、黄金、古董等,婚后没有投入劳动,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产生的增值,一般会视为是个人财产在形态上的变化,为个人财产。 婚前的财产,结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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