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3128971(微信同号)-株洲民事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的期限是三年。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院民事诉讼立案一般需要七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之内进行立案受理。不予立案的,应当对当事人作出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直接送达。 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 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4.邮寄送达。 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 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 一、民事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二、法院民事诉讼多久立案
三、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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