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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补偿吗?常德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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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补偿吗?】

    导读:

    哺乳期离婚一般不可以要求补偿,哺乳期不是可以要求离婚补偿的法定理由,可以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是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

    一、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补偿吗

    哺乳期离婚一般不可以要求补偿,哺乳期不是离婚补偿的依据。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经济补偿,且经济补偿需一方主动提出,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判断一方是否承担了较多义务,应结合一方在家庭义务上付出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以及获得的效益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进行衡量。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哺乳期离婚的抚养费标准

    哺乳期离婚的抚养费标准是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孩子哺乳期可以归男方不

    离婚孩子哺乳期可以归男方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情形: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4.双方协商一致孩子由男方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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