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办理就业困难登记证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实际居住地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会将符合初审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一、就业困难认证怎么办理
就业困难认证的程序如下:
1.就业困难人员凭相关申报材料,到实际居住地(须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人员,根据申请统一登记,并将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对已经调查核实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提出异议和举报电话的情况进行核查。
4.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对公示无异议,符合初审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核准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审核认定。
5.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按月申报、按季审核。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里办理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一般是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失业就业登记证什么用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失业就业登记证的用处如下:
1.对国家而言,是统计人口就失业状态资料的基础数据。
2.对个人而言,失业证是领取失业保险的合法证明。
3.失业证由市劳动局负责统一印制和管理,各区、县、街劳动部门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
4.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正式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城镇失业人员及企业内的城镇劳动力均适用失业证。
风险提示:
该资讯为网站注册用户个人发布,如有电话、微信联系方式,请谨慎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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