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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经济性裁员补偿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株洲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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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经济性裁员补偿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导读:

    经济性裁员补偿工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决定的,工作已满一年,是可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的。不能裁员的情况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等情形。

    一、经济性裁员补偿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性裁员补偿工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裁员吗

    不能裁员的情况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人员是不能裁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写明:

    1.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

    2.写明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给付等;

    3.写明工作交接及退工手续的办理;

    4.写明有关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

    5.双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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