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关于我们手机版

株洲市没尽到抚养义务能否取消探视权?株洲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认证: 手机短信验证 (个人)
联系: 徐助理 (商家)
温馨提示:
1. 本资讯为 “好网角商讯” 注册用户上传发布,仅供参考之用,好网角商讯仅提供信息存储发布平台。不代表本站任何观点,请谨慎辨别。
2. 若有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请务必辨别清楚,谨防上当受骗。
3. 如发现不良信息、或涉嫌欺诈、侵权,请举报或发送到邮箱:374524223@qq.com。
  • 详情
  • 风险提示:
    该资讯为网站注册用户个人发布,如有电话、微信联系方式,请谨慎辨别!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没尽到抚养义务能否取消探视权?】

    导读:

    没尽到抚养义务不能取消探视权,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对于不直接抚养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也不能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

    一、没尽到抚养义务能否取消探视权

    没尽到抚养义务不能取消探视权,抚养是一种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探望权时间多久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离婚后探望权的时间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由孩子的父母协商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终止探望权利需要什么条件

    终止探望权利需要的条件: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侵犯或者犯罪,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风险提示:
    该资讯为网站注册用户个人发布,如有电话、微信联系方式,请谨慎辨别!
    TOP 
  • 免费留言
  • 留言内容:
  • 我的称呼:
     
  • *手机号码:
     
  • *验证码
       点击获取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  

更多商讯

 

商讯手机触屏版
m.sx.wang131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