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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湘潭律师咨询电话: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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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导读: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应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确定。

    一、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为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夫妻双方离婚后,只有一方拥有子女的抚养权利,但是双方都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按照子女最有利于子女原则来确定,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自身优于对方的基本条件;

    2.自己父母优于对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3.自己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4.多与孩子沟通,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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