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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夫妻婚前财产的规定?长沙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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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夫妻婚前财产的规定?】

    导读:

    夫妻婚前财产的规定是一方的获得的赔偿、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了当事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明等。

    一、夫妻婚前财产的规定

    夫妻婚前财产的规定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如下: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1.各自的身份证明;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婚前财产公证如何收费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去所在地区的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具体的收费标准视地区不同而不同,大概的收费标准为:200到400元人民不等。婚前财产公证的费用不高,因此,对于夫妻婚前财产差距较大的,最好采取婚前财产公证,保证自己财产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避免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造成对簿公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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