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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长沙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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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

    导读:

    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婚前财产不分割,双方当事人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的内容处理。婚前财产包括存款、一方婚前已依法取得的财产权利但未实际取得的财产等。

    一、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

    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夫妻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夫妻协商同意分割婚前财产的,则按照协议分割。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婚前财产包括什么

    婚前财产一般包括:

    1.存款,房产等有价值的财物;

    2.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但还未实际取得的财产,比如赠与的财产;

    3.婚前财产的孳息;

    4.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是否需要公证吗

    婚前财产不需要公证,双方约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除外。赵国斌律师提醒您,婚前财产是否要做公证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婚前房产需要公证的情况:

    1.婚房由一方出资购买,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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