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3128971(微信同号)-永州离婚后追诉期有多长时间?】
离婚后追诉期一般为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离婚后追诉期一般是三年时间。但仅限于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若因夫妻一方存在转移、隐藏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如果诉讼时效过了,很可能丧失胜诉权。 1.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正常审理; 3.法院受理后,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则法院需要查明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 (1)如果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则法院正常审理; (2)如果查明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则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时原告丧失了“胜诉权”。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提醒您,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一、离婚后追诉期有多长时间
二、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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