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3128971(微信同号)—衡阳民事案件律师费怎样收取?】
民事案件律师费一般是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协商收取,各地区的收费水平不一样,律师费是按照市场调节价确定价格,如果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收费在三千元左右。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3000元至30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提醒您,民事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解决。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解决。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一、民事案件律师费怎样收取
二、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提起的时限
三、民事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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