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3128971(微信同号)—衡阳离婚调解起诉费用谁承担?】
离婚调解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由原告进行预交,如果案件属于部分胜诉的情况下,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用。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是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离婚调解起诉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那么诉讼费由胜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各当事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一般诉讼费都是由原告先预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主体适格的材料; 2.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例如,家庭暴力致伤的伤情鉴定书、分居协议、重婚登记记录等; 3.其他证据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3.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4.等待判决。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离婚调解起诉费用谁承担
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三、离婚诉讼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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