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3128971(微信同号)—常德离婚后小孩探视问题?】
离婚后小孩探视问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决。中止探视权的法定理由有探望权人主体不适格、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探望等。
离婚后小孩探视问题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离婚后小孩探视问题
二、中止探视权的法定理由
三、离婚孩子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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