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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怎么处理?株洲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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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怎么处理?】

    导读:

    没有履行合同条款的处理方式是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合同条款的,需承担违约的责任。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包括合同标的灭失;第三方的善意取得;合同无效等。

    一、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怎么处理

    没有履行合同条款的处理如下: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的,就会造成合同违约,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

    二、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1.合同标的已经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

    按照法律规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不履行合同怎样赔偿

    不履行合同应当先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定金进行赔偿。赵国斌律师提醒您,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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