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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常德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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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导读: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取得的共同拥有的财产,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分居期间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段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取得的共同拥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特征

    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特征:

    1.性质特定性。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双方基于共同生活为基础而产生的财产;

    2.权属特定性。一般情况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归个人所有;

    3.时间特定性。赵国斌律师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后,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其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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