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分居期间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段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取得的共同拥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特征
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特征:
1.性质特定性。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双方基于共同生活为基础而产生的财产;
2.权属特定性。一般情况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归个人所有;
3.时间特定性。赵国斌律师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后,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其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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