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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能相互和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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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案能相互和解的前提条件是案件符合法定条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刑事案能相互和解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也就是说,刑事案件确实是可以适用和解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对刑事诉讼法中列举的犯罪进行和解。从条文上看来,仅仅限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罪名,且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是: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三、刑事案件多久下判决书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刑事案件下判决书的时间一般是两个月以内;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二十日以内。刑事案件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刑事案件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判决宣告后立即送达。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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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资讯为网站注册用户个人发布,如有电话、微信联系方式,请谨慎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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