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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不动产登记继承规定?郴州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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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不动产登记继承规定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往往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继承的,对于不动产继承往往会涉及到很多问题,那么不动产登记继承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动产登记继承规定

    要办理继承登记,首先应该证明原产权人已经死亡。尽管《细则》对此并未明确,但国土资源部最新出tai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明确规定:“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GongAn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一般来说,自然人的死亡分为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宣告死亡三种。2014年,国家卫计委、GongAn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经救治死亡或者正常死亡的,由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GongAn部门按程序办理。

    二、不动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XingFang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

    三、继承不动产后必须登记吗

    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就是说可以不登记自己住,但是如果出租、买-卖、赠予、拆迁等涉及外人时,就要办理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以上就是赵国斌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动产登记继承规定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不动产进行继承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公证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赵国斌律师团队,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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