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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传授犯罪方法犯罪量刑标准?常德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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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 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传授犯罪方法犯罪量刑标准?】

    导读:

    传授犯罪方法犯罪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是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

    一、传授犯罪方法犯罪量刑标准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不同。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为引起他人的犯意,教唆犯往往来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手段。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给他人,为达到这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言传身教,从犯罪对象上来说,教唆犯的犯罪对象限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传授犯罪方法的对象则无此种限制,无论向何人传授犯罪方法都构成该罪。

    3.主体要件不同。对教唆犯罪而言,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教唆他人实施本法第17条第3款规定的各种罪,才有可能构成教唆犯罪的主体;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不同。教唆犯罪的故意是有意识地引起他人的犯意,并与教唆的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故意内容是有意识地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传授者与被传授者不一定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5.在一罪与数罪问题上不同,教唆犯罪如果是向同一对象或不同对象教唆了不同的犯罪行为,教唆人就具备了不同罪的犯罪构成,如教唆了强奸、盗窃、抢劫等犯罪,应认定教唆人构成教唆强奸罪、教唆盗窃罪、教唆抢劫罪等数罪而予以并罚:而传授犯罪方法罪则可以同时包括数种犯罪方法的传授行为,传授人尽管传授了不同犯罪的方法,也只能认为一罪。

    6.犯罪停顿状态的不同。教唆犯罪的既遂和未遂随被教唆者的犯罪行为而定,而传授犯罪方法罪没有既遂未遂之分,只要实施了犯罪方法的传授,就是犯罪既遂。

    7.量刑原则的不同。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而传授犯罪方法罪有独立的法定刑。

    传授犯罪方法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三、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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