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单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怎么办才能离婚
单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离婚,被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才能离。赵国斌律师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应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但是特殊情况下在原告未离开住所地的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1.对被监禁的人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5.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且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三、离婚诉讼程序的规定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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