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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常德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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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经过 公证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导读: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存在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是两者性质不同、合同内容不同等。

    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撤销,当出现法定可撤销事由时向法院申请撤销。法定可撤销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法定其他事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是什么

    1.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

    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需要支付价款。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约定赠与合同不得转让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如果是动产的,自标的物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标的物是不动产的,还需经过登记,所有权才能转移;

    2.受赠人获得所有权后,如果转让受赠与的财产,不属于无权处分;

    3.法律其他规定等。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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