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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违约金约定不能高于造成损失的多少?常德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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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违约金约定不能高于造成损失的多少 ?】

    导读:

    违约金约定不能高于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双方当事人在同时约定违约金和订金的情况下,只能适用其中的一种。

    一、违约金约定不能高于造成损失的多少

    违约金约定不能高于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违约金和定金能否并用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

    如果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则一方违约时只能适用其中一种。对此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违约金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违约金如果被计入销售额的,要缴纳增值税,否则一般不需缴纳增值税。而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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