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交通事故伤亡索赔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涉及赔偿问题应注意的事项有:
1.保护现场,通知交警进行现场勘查。
2.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3.交通责任事故认定,自交通责任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做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做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该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5.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要注意证据的保全,保留好相关的正规发票。
6.机动车都上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以可以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有利于获得赔偿。
二、交通事故理赔项目有哪些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交通事故理赔项目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亡的保险索赔材料需要哪些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交通伤理赔需要的证明材料有:
1.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2.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证据。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3.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4.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5.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6.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7.受害方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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