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签章?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签章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签章。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签章。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馆签章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签章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签章。对拟办-理的领事签章,属于贸促会签章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签章,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签章。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签章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签章是外国驻华使馆签章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签章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签章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签章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馆签章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签章,而不得直接交使馆签章。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签章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签章。
为什么国外客户要求做使馆签章
答:近几年来,我国向拉美、非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逐年增加,尤其是轻工业品占有较明显的优势,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出口的新兴市场。这些国家处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其中许多要求我出口商品单证必须经过进口国驻我国使馆的签章,才可办-理通关手续。目前,要求使馆签章的主要国家有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联酋、土耳其等,但除中东、南美、非洲等地区,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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