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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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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二、下列项目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三、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参考

    1.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https://www.91kaiye.cn/article-10047-1.html
    2.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https://www.91kaiye.cn/article-103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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