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认证,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
目前,加拿大、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仍坚持要求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哪些使馆要求所有认证的商业文件须提交一式两(多)份?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等国家驻华使馆规定,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需要留存归档,且存档的文书也要经过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领事认证。所以向上述外国驻华使馆申办领事认证时,应按要求一式两(多)份的原件,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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