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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外客户要求做大使馆加签
答:近几年来,我国向拉美、非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逐年增加,尤其是轻工业品占有较明显的优势,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出口的新兴市场。这些国家处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其中许多要求我出口商品单证必须经过进口国驻我国大使馆的加签,才可办-理通关手续。目前,要求大使馆加签的主要国家有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联酋、土耳其等,但除中东、南美、非洲等地区,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外交部认证司和大使馆加签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大使馆加签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认证司进行加签。对拟办-理的大使馆加签,属于贸促会加签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加签,然后送外交部认证司加签。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认证司。
在大使馆加签中,由我国外交部认证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加签是外国驻华大使馆加签的先决条件。作为大使馆加签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认证司的加签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大使馆加签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大使馆加签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认证司加签,而不得直接交大使馆加签。
外交部认证司办妥加签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大使馆办-理大使馆加签。
加签:是由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对出口商用于通关结汇以及其他用途的各类商业单据和文件就其单证文件上的印章、签字属实进行确认和证实。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为了办-理进口手续以及保证交易行为或贸易文件的真实性,从而实现交易的安全,减少风险,维护自身的权益,进口商根据本国的法律或有关规定,要求出口国的专门机构对出口商在交易中所涉及的商业文件或商业单据(一般是商会组织)加以加签,这一做法已成为国际惯例。
长沙巴拿马(Panama)大使馆加签、长沙巴拿马(Panama)大使馆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