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通俗来讲,想要开办网站必须先办理网站备案,备案成功取得通信管理局下发的ICP备案号后才能开通访问。
一、 个人备案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必需)
身份 |
需提供证件 |
中国公民 |
身份证 |
港澳居民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台湾居民 |
台胞证 |
外国友人 |
护照 |
2.《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必需)
备案过程中由系统自动生成。
3.其他材料
材料名称 |
使用场景 |
域名证书 |
湖南、贵州、江苏、陕西、山东(一次提交 4 个域名以上)、河南(一次提交 10 个域名以上)个人备案需提供域名证书。 |
暂住证 / 居住证 |
在四川、上海、江苏、江西、湖北办理备案,如身份证地址非对应省份,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 |
前置或专项审批文件 |
若网站内容涉及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文化等相关内容,需要出具指定单位开具的前置或专项审批文件。 若网站涉及医疗相关的内容,请咨询省药监局确定是否需要出具前置审批文件。 |
网站建设方案书 |
广东省个人备案超过 10 个网站的,继续办理备案时需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
二、企事业单位备案所需材料
1.企事业单位证件(必需)
单位类型 |
需提供证件(择一) |
政府机关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事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事业法人证书 |
企业 |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社会团体 |
社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民办非企业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基金会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律师事务所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三、材料图示
证件名称 |
图示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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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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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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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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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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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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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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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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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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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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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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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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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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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或专项审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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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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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真实性核验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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