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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合同订立前要审查的内容是什么?长沙律师电话咨询:18075195101

发布人: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9973181069
分类: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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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赵国斌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8075195101(微信同号 )-合同订立前要审查的内容是什么?】

    导读:

    合同订立前要审查的内容是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签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订立的流程也是合法合规的,有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查登记;合同的内容是否全面无误,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合同订立前要审查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订立前要审查的内容如下:

    1.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否合法,如果是法人,则审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如果主体是自然人,则审查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有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要式合同是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合同,因此,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必须书面反映;

    3.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合同的签订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登记,因此,对于这类合同,其订立程序也是重点审查对象;

    4.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

    5.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或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方式等。

    二、订立合同是否必须要用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不一定要用书面形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可采用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与其他形式。所以合同订立并不是必须要用书面形式。但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签订合同,以签订书面合同为首要选项,以便将来纠纷产生后便于举证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订立结束的后果包括哪些内容

    赵国斌律师提醒您,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两种后果: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

    1.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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